法制网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印发《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
《规定》新增加了申报单位提供由风险评估机构出具的风险性评估意见的要求。《规程》明确新食品原料技术评审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重点对食品特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根据评审需要可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批准为可用于食品生产的食品原料。